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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雅區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獎勵辦法
2016/09/20

大雅區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獎勵辦法

一、目    的:為獎勵本會會員家屬鼓勵勤學向上,期能成為國家棟樑、社會中堅。

二、獎勵對象:凡本會會員(含贊助會員)之直系親屬於本區設籍半年以上,就讀國內學籍之國中、高中()及大專,同類別以一人為限,成績符合獎勵標準之在學學生(各類在職進修班、碩士班、博士班、輪調建教班、假日班、延畢學生不納入獎勵範圍)

三、獎勵類別、名額及金額:

類別

人數

金額

國民中學

40

每名2,000

高中、高職及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

30

每名3,000

五專四、五年級、二專、三專、大學

30

每名3,000

四、獎勵標準:

加入本會會員須半年以上。

未享有公費待遇者。

全學年度「學業成績」80分以上,操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(無等第或評定分

數者,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)

會員同戶內任一人符合下列四項中任一項者(請出示存摺或存單)。

.活期性存款一年內平均餘額新臺幣貳萬元以上。

.定期性存款一年內平均餘額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。

.貸款戶(無逾期催收情事者)

.水費、電費或電話費等三種中任一種有辦理轉帳達半年以上者。

五、申請時間:每年916105日止(逾時恕不受理)

六、申請地點:本會會務部。

七、申請手續:填具本會印製之申請表格1份,並檢具下列文件:

學校正式成績單1(本成績單須列明申請學年度並加蓋學校印信或教務

處章)

申請時,當學期之在學證明(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)

會員及學生之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。

持影本者,請攜帶正本核對。

請攜帶會員私章。

八、其他:

申請學生所繳附之各項文件恕不退還。

申請文件不全或缺蓋有關印信者恕不受理。

九、審核:

由本會總幹事召集部門主管五人,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核之。

申請人數超過獎勵名額時,依申請者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之。

十、頒發日期:另行通知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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